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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日
1. 国家假日(包括:春节、五一、教师节、十一、新年)
2. 学校特定的假日
3. 寒暑假(长短视工作需要而定)
4. 事假
5. 病假
6. 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亡故,假期为7天。)
说明:
1.一般每隔一个星期,教职员工或部分教职员工需要利用周末时间进行学习、
培训和交流等,属正常工作时间。
2.根据学校工作的特点,目前行政工作人员每周六天工作日。
3.婚礼请择吉日在假期举行。因为在学期之内会影响教学,所以没有婚假。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人需要事先得到批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2. 请假人到行政办公室填写请假单。
3. 由所属部门的主管(教育教学或行政)审批。
4. 如与预定的请假时间不同,返校后应立即到办公室报到,在请假条上注明实际的返
校时间。
5. 三天以上(含三天)的病假需有就诊医院(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住院病假需有
住院证明。
6. 因合理原因没能提前请假的,返校后立即补填假条。
三、病假、事假期间的工资
1. 半天以内事假按半天计。多于半天、少于一天时按一天计。依此类推。
2. 事假一天至三天按实际天数扣减工资。
3. 超过三天时,超出的天数每天扣两倍工资。
4. 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按个案处理。
四、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
1、 丧假内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2、 产假如在合同期内,按停薪留职处理。
五、旷工
1. 没有事先请假,也没有在半天之内补请假并得到批准的,按旷工处理。
2. 请假逾期未归、又没有及时补假的,按旷工处理。
3. 上班时间内无正当理由在宿舍滞留,属于旷工。
4. 上班时间内、或有工作需要当时完成时,放下工作离校办私事需得到准假,否则属
于旷工。
5. 班主任星期日晚饭前到校签到,如委托副班主任或他人代管,需事先得到批准,否
则当晚属于旷工。
6. 早晨没有签到,又没有在上第二节课前如实补签的,属于旷工。
7. 不住校的教职员工每天离校前需要签离。不签离就离校按无故提前离校属于旷工。
8. 当天的本职工作尚未完成时签离,属于旷工。
9. 旷工时间半天以内按半天计。多于半天、少于一天时按一天计。依此类推。
10. 旷工一日,扣日工资(取往月工资的最高值做为参考)的三倍工资。
依此类推。
六、考勤
1. 除上述假期之外,教职员工每天都要签到。请人代为签到和签离不仅无效,而且是
错误的。早晨的签到。时间应比学生作息时间提前10分钟。早晨没有签到,又没有
在上第二节课前如实补签的,按旷工处理。
2. 学校通知加班、培训之日,都要按照正常上班的规定签到。
3. 不住校的教职员工每天离校前需要签离。
4. 班主任星期日晚饭前到校签到。
5. 全体教职员工星期五下午签离时间根据该周工作情况具体通知,无人例外。
6. 住校的教师在完成当日任务、不影响晚间工作的情况下,下午学生放学之后可以
外出。
7. 在工作时间内因私事离校,要到办公室填写请假条,报批,签离。
8. 上班时间内,除了有规定的午休时间的夏季作息时间外,以及司机、厨工等特殊需
要外,教职员工不能在宿舍午休。有特殊情况需要短暂午休的,需要经过学校主
管负责人的批准,而且也不能超过下午第一节课的时间。无正当理由在宿舍滞
留、睡觉,作为旷工处理。
七、加班
1. 凡是学校专门通知了加班时间和加班人员,即可作为加班对待。加班人员应当在当
日的签到簿上签到和签离。
2. 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不作为加班对待。
3. 在学校过周末的教职员工,参加一些临时性工作,一般不作为加班对待。但是会在
对工作的评估中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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