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印需知
1、除个别情况外,各教研组、教师所需打制的材料应自己完成。 教务处和办公室不承担录入工作。 2、学生需要录入的内容,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安排。教务不承担。 3、为了加强教务工作的计划性,各位教师需要大量印制的材料, 请尽量提前3天交给教务。 4、需要使用速印机时,先填写印制单,经过教务处批准后再印制。 5、复印机和速印机只有教务干事可以使用。 6、复印和速印都要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