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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中学教职员工手册
(2006年 秋季)
 

住宿守则

 

一、“十必须”

  1、起床后必须立即清扫本宿舍和负责的公共卫生区。
  2、床上用品必须按规定叠放,一铺一被,定期清洗。
  3、个人衣物必须叠好,摆放在枕头边。
  4、洗刷用具必须在脸盆内摆放整齐,毛巾挂成行。
  5、鞋必须从左向右摆放在自己的床铺下边,鞋后跟对齐。
  6、清扫工具必须统一摆放在门后。
  7、损坏宿舍公共物品必须及时向老师报告。
  8、各宿舍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大扫除。
  9、最后一名同学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电灯、电扇。
  10、各宿舍宿舍长轮流担任,负责本宿舍的纪律和卫生。


二、“十不准”

  1、床铺不准摆放任何杂物。
  2、不准在墙上张贴字画、在墙上、桌上、柜上乱涂乱画。
  3、不准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
  4、不准私自动用他人物品。
  5、不准私自使用电器、点蜡烛。
  6、不准堆放垃圾及杂物,要随扫随倒。
  7、不准在宿舍和楼道内进行任何文体活动。
  8、不准互串宿舍,互串床位。
  9、未经值班教师允许不准将非住宿人员带入宿舍及留宿。
  10、不准夜不归宿,或夜间不私自离开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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